明博教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来源:明博教育科技股份限公司 作者: 2017-06-05 18:09:01
中金在线微博
关注
公告日期:2017-06-05
证券代码:837526 证券简称:明博教育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6年12月9日,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博教育”或“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补充版)》。
明博教育的第一大股东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新华文轩的控股股东为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相关规定,四川天健华衡评估有限公司已经于2016年8月30日就本次股票发行评估事宜出具《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6)第101号),截至2016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明博教育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1,140.46万元,前述评估结果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发行集团完成备案。2017年2月24日,明博教育收到发行集团下发的《关于同意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批复》(川新集[2017]19号)。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6月1日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意向投资方,并已最终确定投资方(即认购对象)、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及认购金额(详见本公告之“二、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在册股东新华文轩、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方正致信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地图出版社、北京鼎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份优先认购权。
(二)在册股东的认定:
公司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5日。
(三)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在册股东均未参与认购。
二、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250,000.00元。
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的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新增投资者的具体认购情况如下: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数量 认购金额 认购方式 (股) (人民币元)
1 王勇 12,500,000 18,625,000.00 现金
2 朱世权 12,500,000 18,625,000.00 现金
合计 25,000,000 37,250,000.00 现金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7年6月7日
2、缴款截止日:2017年6月12日
(三)认购程序:
1、2017年6月12日前(含当日),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存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认购人将缴纳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或以电子邮件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公司,同时与公司电话确认。
2、2017年6月12日前(含当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将划转认购资金的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或以电子邮件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公司,同时与公司电话确认。
3、2017年6月13日前(含当日),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2017年6月13日前(含当日),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五)其他相关事项
无
三、缴款账户
1、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的银行账户
户名: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账号:11015844492008
2、明博教育的银行账户
户名: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文创支行
账号:1101040160000628452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金额必须以投资人意向认购数量所需认购资金为准,请勿多汇资金。汇款人与认购人应为同一人,汇款用途填写“投资款”。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认购资金必须以股份认购股东姓名为汇款人,并汇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再转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认购股东自理,不得在股东认购资金内扣除;
(二)对于在2017年6月12日前收到股东、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汇款底单,但未在2017年6月13日前收到银行出具的汇款到账入账单,公司将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银行、股东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三)股东在将认购资金汇入股票发行入资指定账户一个工作日后,或在2017年6月13日前公司尚未与股东联系确认认购是否成功,则可能存在公司无法联系股东的情况,请股东拨打公司电话以确认股份认购状态。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姓名:张明君
(二)电话:010-82781868
(三)传真:010-62164501
(四)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嘉华大厦C座801
明博教育科技股份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5日
- 名博
-
指南针:七连阳又有何妨 少爷:首战告捷有重大启示
彬哥:六连阳后防止回调 李君壮:连续上攻高抛低吸
- 推荐
-
牛熊:下周的热点直播
指南针:下周操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