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收关注函: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情况
2020-06-05 10:32:02
来源: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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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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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资本邦获悉,华英农业(002321.SZ)于6月3日收深交所关注函。
据悉,2020年5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截至2019年底,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46,643.37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控股股东以实物资产及其他方式合计冲减上述占用金额37,660万元。深交所要求公司就以下问题,在2020年6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上报。
1、要求以列表形式逐笔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的具体占用方、占用时间、占用金额、占用方式、归还时间、归还金额、归还方式、日最高占用余额等。
2、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改,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上市公司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要求结合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原因及资产情况,说明其是否已丧失偿债能力,未以现金清偿的具体原因,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求独立董事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公司控股股东以实物资产30,560万元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进行冲抵。要求说明上述实物资产的具体内容、使用情况、定价依据、是否存在权属瑕疵,是否聘要求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符合以资抵债条件的资产进行评估或审计,并逐条说明是否符合《通知》中关联方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的有关规定。要求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公司控股股东以通过与债权人签订还款协议的方式冲抵非经营性占用资金7,100万元。要求补充披露上述还款协议的全部内容,并说明债权人是否仍有向公司追偿的权利,公司是否就相关债务提供担保,如是,要求说明控股股东以该协议冲抵资金占用金额的依据与合理性。要求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要求说明上述以实物抵债、签署还款协议等关联交易进展的具体时间并提供证明文件,公司是否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符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第十章的相关规定。要求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要求说明上述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对公司2020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及其他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要求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7、要求公司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重大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债务逾期、关联交易等,如是,要求补充披露。要求律师、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头图来源:图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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