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过会:今年IPO获批第72家 财通证券过2单
2020-06-05 14:22:03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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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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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5日讯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0年第85次会议于昨日召开,审核结果显示,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普股份”)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72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52家企业。
天普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保荐代表人为姜秀华、朱欣灵。这是财通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单IPO项目。1月3日,财通证券保荐的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天普股份主要从事汽车用高分子材料流体管路系统和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汽车整车厂商及其一级供应商提供橡胶软管及总成产品。天普股份主营产品为汽车用高分子材料流体管路系统及密封系统零件及总成。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普控股持有天普股份74.94%的股权,为天普股份的控股股东。尤建义、王国红夫妇合计持有天普股份99.63%的股份,系天普股份实际控制人。其中,尤建义直接持有天普股份10.74%的股份,王国红直接持有天普股份1.19%的股份,尤建义、王国红夫妇通过天普控股间接持有天普股份74.94%的股份、通过天昕贸易间接持有天普股份8.59%的股份、通过普恩投资间接持有天普股份4.17%的股份。
尤建义现任天普股份董事长、总经理。王国红现任天普股份董事,王国红为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天普股份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3352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募集资金7.24亿元,其中4.69亿元用于“中高压软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56亿元用于“汽车轻量化管件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及总成生产线建设项目”。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存在波动,净利润逐年下滑。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2018年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2019年及预计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波动一致;(2)说明疫情对发行人客户、订单、产品单价、销量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3)结合新能源商用汽车的发展及对传统汽车市场带来的影响,说明汽车行业下滑趋势是否会持续,发行人产品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是否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国外市场的毛利率明显高于国内市场,国内外市场毛利率明显高于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毛利率长期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可持续性,境内外市场未受到同行业可比公司竞争冲击的原因;(2)同行业上市公司收入规模普遍大于发行人,结合生产成本和研发成本说明规模效应对毛利率的影响,发行人认为“公司决策权相对集中,资产调配效率较高,成本管控更加到位”的依据是否充分;(3)报告期营业收入持续下降的情况下产品单价持续上升的合理性,实现预定利润率水平的可行性,成本加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与实际执行情况的一致性;(4)发行人销售费用明显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和合理性,报告期内运杂费逐年下降且降幅远大于收入降幅的原因,2019年在销量、存货下降背景下仓储物流费大幅上升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系大宗商品,报告期内各类橡胶采购单价逐步上升,发行人单位材料成本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橡胶2017至2019市场价格走势,说明报告期内橡胶采购单价逐步上升的合理性,对比不同供应商实际采购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向供应商购买材料价格是否与市场价格可比;(2)说明单位材料成本与()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发行人产品单位成本相比可比公司明显较低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发行人采购原料是否存在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的情况,发行人与主要原料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4)说明与东海天普等关联方之间既有采购又有销售的原因及必要性,是否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费用、分摊成本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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