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电路环保领3起行政处罚 收现比低于1应付款高
2021-01-13 15:10:0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已入驻财经号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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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富电路环保领3罚项目曾遭停产 收现比低于1应付款高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据深交所官网消息,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1月14日召开2021年第4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富电路”)的首发申请。
中富电路是一家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富电路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拟发行439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无公司股东公开发售情况)。公司拟募集资金7.59亿元,其中,6.39亿元用于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1.2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中富电路资产总额分别为7.41亿元、7.80亿元、10.29亿元、11.0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4.42亿元、4.63亿元、6.69亿元和7.4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66%、59.28%、65.03%和67.20%。而货币资金分别为7722.33万元、6631.58万元、1.21亿元、1.20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7.46%、14.33%、18.01%和16.23%。
值得一提的是,中富电路2020年6月末货币资金1.20亿元,且为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频繁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此基础上,中富电路仍募资补血1.20亿元。
同期,中富电路负债合计4.14亿元、3.68亿元、5.00亿元、5.22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3.98亿元、3.44亿元、4.74亿元、5.0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16%、93.43%、94.77%和96.89%。
报告期内,中富电路应付账款高企。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8834.04万元、9780.85万元、1.22亿元和8911.14万元,应付账款的余额分别为2.00亿元、1.58亿元、2.59亿元和3.37亿元,二者合计占同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2.56%、74.38%、80.39%和84.26%。
中富电路三年一期销售收到现金不敌营收,且2020年上半年净现比为0.13。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富电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60亿元、8.68亿元、11.17亿元、5.3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20亿元、8.27亿元、10.63亿元及5.17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35亿元、8.15亿元、10.24亿元、4.79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富电路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08.71万元、8398.60万元、9334.49万元、5210.4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15.90 万元、8654.40万元、9200.13万元、677.84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富电路主营业务收现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0.88、0.99、0.96、0.93;净现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分别是1.71、1.03、0.99、0.13。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中富电路分红9000.00万元,而当期归母净利润仅9334.49万元,占其96.42%。对此,深交所在第一次审核问询函中关于公司2019年大额现金分红的原因、必要性、恰当性提出质疑。
此外,报告期内,中富电路资产负债率两年一期高于可比公司均值,流动、速动比率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报告期各期末,中富电路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48.52%、38.11%、33.58%和37.19%,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4.34%、32.73%、33.75%、34.98%。
2017年至2020年6月末,中富电路流动比率分别为1.11、1.35、1.41、1.47,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42、2.32、2.23、2.14;速动比率分别为0.78、0.98、0.96、0.90,同行业平均值分别为2.10、2.01、1.92、1.81。
中富电路客户相对集中,业务收入依赖华为。报告期内,中富电路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4.41亿元、4.48亿元、6.54亿元和3.47亿元。其中,华为连续三年一期位列前五大客户榜首,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断增长。华为销售金额分别为2.22亿元、2.52亿元、4.31亿元、2.69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0.80%、30.49%、40.51%和51.90%。
中富电路两次被深交所问及与华为的合作是否有稳定性、持续性。此外,深交所还问及与华为的合作历程、获得供应商认证的过程、订单获取方式,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情形,以及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
中富电路存货规模不断增长。2017年末至2020年6月30日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1.38亿元、1.30亿元、2.25亿元和2.97亿元。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20年1-6月,中富电路存货余额2.9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5.17亿元的比例为57.35%。
此外,中富电路存货周转率逐年下滑,且三年一期低于可比公司均值。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31次/年、4.99次/年、4.93次/年和1.59次/年,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7.05次/年、6.50次/年、6.45次/年、2.90次/年。
同期,中富电路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98亿元、2.26亿元、2.85亿元和3.10亿元,占营收的比例分别为26.05%、25.99%、25.56%、57.56%;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分别为4.71次/年、4.10次/年、4.37次/年、1.81次/年。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富电路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8.72%、23.08%、21.64%和23.02%。其中,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19.67%、24.13%、22.60%和23.97%。2019年相比2018年略有下降。
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24.87%、25.08%、26.07%、25.26%。可见,中富电路主营业务毛利率连续三年一期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研发费用方面,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富电路研发费用分别为3613.35万元、4982.43万元、6335.03万元和2794.22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75%、5.74%、5.67%和5.18%。值得一提的是,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富电路及其子公司拥有专利48项,其中发明专利仅3项,包含2项原始取得,1项受让取得。
报告期内,中富电路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较多,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纳占比仅11.07%。2017年至2020年6月末,中富电路未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分别为276人、330人、16人、6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分别为1574人、905人、370人、3人,两项合计各期末未缴纳人数分别为1850人、1235人、386人、9人。
招股书披露,中富电路子公司鹤山中富、松岗分厂及沙井工厂(中富有限)因环保不合规事项受到3起行政处罚。其中,鹤山中富项目被责令停止生产。
2017年5月19日,鹤山市环境保护局向鹤山中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鹤环法(2017)59号),认为鹤山中富年产100万平方米电路板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对鹤山中富做出行政处罚:(1)责令项目停止生产,在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保竣工验收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2)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2018年3月28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向中富有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人环罚字[2018]069号),认为公司存在:(1)堆放危险废物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2)公司污水排放总磷浓度超过公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浓度限值,对公司第(1)项违法行为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三十日内改正,并处以1万元罚款;对公司第(2)项违法行为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并处以17万元罚款,两项共计罚款18万元。
2018年5月14日,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向中富电路松岗分厂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宝环水罚字[2018]310号),认为松岗分厂存在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认为松岗分厂在茅洲河流域特别控制区超标排放污染物,因松岗分厂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对松岗分厂从轻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中国经济网就相关问题已向中富电路发去采访邮件,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印制电路板生产商冲刺创业板 一实控人为香港居民
中富电路是一家专业从事印制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PCB)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印制电路板的主要功能是使各种电子元件形成预定电路的连接,起到信号传输、电源供给等重要作用。公司生产的PCB产品包括单面板、双面板和多层板等。公司主要为电子信息制造业各细分领域主流客户提供定制化的PCB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工业控制、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医疗电子等领域。
中富电路本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拟发行439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无公司股东公开发售情况)。公司拟募集资金7.59亿元,其中,6.39亿元用于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1.2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昌民、王璐、王先锋合计间接持有公司77.21%股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其实际控制的中富电子、中富兴业、睿山科技、泓锋投资、香港慧金合计直接持有公司94.81%股份。中富电子、中富兴业、睿山科技、泓锋投资、香港慧金系公司共同控股股东。
王昌民,1964年3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至1987年9月,任山东青岛化工学院讲师;1987年9月至1990年5月,在同济大学攻读管理工程硕士学位;1990年5月至1998年4月,任深圳市新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8年5月至1999年3月,任华侨兴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1999年4月至2001年5月,任深圳市昌本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4年2月,任深圳市中富兴业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0年8月,任深圳市众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中富电子董事、香港慧金董事、中富兴业执行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参股公司银方新材、迈威科技、ECC董事。
王璐,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7月至1992年7月,任黑龙江省鸡西市第一中学英语教师;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任厦门冰岛进出口有限公司外贸业务员;1995年5月至1999年6月,任深圳市豪洋进出口公司业务经理;1999年7月至2001年5月,任深圳市昌本电子有限公司销售负责人;2001年6月至2004年3月,任中富兴业监事;2004年3月至2019年11月,历任公司销售负责人、副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中富电子董事、中富兴业监事、睿山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
王先锋,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至1987年9月,任郑州轻工业学院控制系讲师;1987年9月至1990年3月,在中南大学化工系攻读硕士学位;1990年3月至1999年5月,任维用长城电路有限公司管理部经理;1999年5月至2001年4月,任广州普林电路有限公司管理部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4年2月,任中富兴业管理部总经理;2004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鹤山中富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泓锋投资执行董事。
三年一期销售收到现金不敌营收 2020年上半年净现比为0.13
招股说明书显示,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富电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60亿元、8.68亿元、11.17亿元、5.3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20亿元、8.27亿元、10.63亿元及5.17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35亿元、8.15亿元、10.24亿元、4.79亿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富电路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08.71万元、8398.60万元、9334.49万元、5210.4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15.90 万元、8654.40万元、9200.13万元、677.84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富电路主营业务收现比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0.88、0.99、0.96、0.93;净现比(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分别是1.71、1.03、0.99、0.13。
申报会计师对中富电路2020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具体情况如下:公司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3%;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74.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8%。
中富电路根据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情况、各项业务收支计划和新的业务拓展计划,2020年经营业绩预计如下:公司营业收入预计为10.64亿元至10.94亿元,较上年度预计下降2%至5%;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8900.00万元至9400.00万元,较上年度预计下降3%至8%。
2019年分红9000.00万元 当期归母净利润仅9334.49万元
招股说明书显示,根据公司2019年9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决议,按公司股东持股比例,派发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部分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9000.00万元给予全体股东。截至2020年6月30日,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已实施完毕。
然而,2019年,中富电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仅9334.49万元。
对此,深交所在第一次审核问询函中提出质疑,要求公司分析并披露2019年大额现金分红的原因、必要性、恰当性。
中富电路回复表示,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经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同时增加公司注册资金,扩充实收资本,有利于公司加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各股东的投资款项主要来源于自筹借款或者向实际控制人借款。公司设立以来的发展主要依靠自身资金积累,未通过其他股权融资形式进行融资。为回报股东作出的贡献,同时解决部分股东偿还借款的实际需求,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决定现金分红9000万元。
此外,中富电路表示,股东增资完成后,公司货币资金充足;同时2017-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稳定,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同时,2018-2020年6月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38.11%、33.58%、37.19%,分红完成前后,资产负债率没有出现较大波动。综上,公司此次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同时对公司经营现金流等未产生不利影响,具有恰当性。
2020年6月末货币资金1.2亿元 仍募资补血1.2亿元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末,中富电路资产总额分别为7.41亿元、7.80亿元、10.29亿元、11.0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4.42亿元、4.63亿元、6.69亿元和7.4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9.66%、59.28%、65.03%和67.20%;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99亿元、3.18亿元、3.60亿元和3.6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34%、40.72%、34.97%和32.80%。
其中,报告期各期末,中富电路的货币资金分别为7722.33万元、6631.58万元、1.21亿元、1.20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7.46%、14.33%、18.01%和16.23%。
值得注意的是,中富电路为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招股书显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为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中富电路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84亿元、8.21亿元、11.49亿元、5.71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98亿元、8.35亿元、11.46亿元、5.39亿元。
而此次,中富电路在创业板上市拟募集资金7.59亿元,其中,6.39亿元用于新增年产40万平方米线路板改扩建项目,1.2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中富电路今年上半年货币资金1.20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资理财,在上述前提下,中富电路募资1.2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值得推敲。
2020年上半年流动负债占比96.89% 应付账款3.37亿元
同期,中富电路负债合计4.14亿元、3.68亿元、5.00亿元、5.22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3.98亿元、3.44亿元、4.74亿元、5.0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16%、93.43%、94.77%和96.89%;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589.27万元、2417.51万元、2612.95万元、1624.21万元。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478.32万元、850.00万元、3070.78万元和3131.1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8.74%、2.47%、6.48%、6.20%。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8834.04万元、9780.85万元、1.22亿元和8911.1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19%、28.44%、25.78%和17.63%。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的余额分别为2.00亿元、1.58亿元、2.59亿元和3.37亿元,占同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0.37%、45.94%、54.61%和66.63%。
资产负债率两年一期高于可比公司均值 流动、速动比率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中富电路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48.52%、38.11%、33.58%和37.19%。
报告期内,中富电路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两年一期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仅2019年稍低于均值。2017年至2020年6月末,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4.34%、32.73%、33.75%、34.98%。
而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方面,中富电路均远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2017年至2020年6月末,中富电路流动比率分别为1.11、1.35、1.41、1.47,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42、2.32、2.23、2.14;速动比率分别为0.78、0.98、0.96、0.90,同行业平均值分别为2.10、2.01、1.92、1.81。
中富电路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指标平均值,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较小、融资渠道单一所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依顿电子、明阳电路、景旺电子等通过股权融资获取较大的资金流,且具有多渠道的融资平台,而公司现阶段更多依靠债务融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相应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沪电股份、深南电路较为接近。
业务依赖第一大客户华为 两次被深交所问及合作稳定性
报告期内,中富电路对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4.41亿元、4.48亿元、6.54亿元和3.47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04%、51.54%、58.53%和64.40%,客户相对集中。
其中,华为连续三年一期位列公司前五大客户榜首。2017年至2020年6月,华为销售金额分别为2.22亿元、2.52亿元、4.31亿元、2.69亿元,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9.20%、29.05%、38.56%、49.79%,可见销售金额及占比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而上述销售金额占中富电路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0.80%、30.49%、40.51%和51.90%,其中中富电路对华为销售的通信类PCB板金额占对其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02%、78.62%、77.06%、87.86%。
深交所在两次审核问询中,关于第一大客户华为均向中富电路提出相关问题。
在第一次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公司分析并披露对华为是否存在重大依赖,相关业务是否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同时,披露2019年对华为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与其实际需求是否匹配;另外,披露公司与华为的合作历程、获得供应商认证的过程、订单获取方式,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情形,未来对华为的销售收入是否存在下滑风险。
中富电路在第一次回复中表示,2012年1月5日,公司与华为签订了《框架采购协议》,自签订以来,该协议持续正常履行。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对华为在手销售订单金额为6587.83万元,其中:6个月内获取的订单金额为5731.88万元,占比87.01%。
中富电路称,公司自2012年开始与华为开展业务合作,报告期内合作规模逐年扩大,根据目前的合作及在手订单情况,公司与华为的业务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公司与其他客户的合作亦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对华为未构成重大依赖。
另外,中富电路树立了良好企业文化,建立了防范商业贿赂的内控机制。华为亦对腐败和贿赂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从“合规文化、治理与监督、合规风险评估及防范-发现-应对、持续运营”等四个方面持续强化集团和子公司两层反商业贿赂合规体系,并在集团及各业务组织指定关键角色,承接反商业贿赂风险管控责任,支撑反商业贿赂合规体系运作。中富电路与华为的合作过程不存在商业贿赂的情形。
随后,深交所向中富电路下发了第二封审核问询函,关于与华为的合作,要求公司披露是否存在被替代风险,同时再次要求公司披露与华为的合作模式、截至目前对华为的在手订单及同比变化等,分析与华为的合作是否有稳定性、持续性。
中富电路称,报告期内,华为未对外披露通信类PCB板采购金额;经查询网络公开信息,也未能查询到华为报告期内通信类PCB板采购金额。根据公司对华为的实地走访和访谈情况,结合华为报告期内各年招投标的情况,以及公司向华为销售的通信类PCB板实现的销售收入情况,华为向公司采购通信类PCB板的金额占其同类采购(与公司相关产品的同类PCB板)金额的比例在20%左右,公司系其主要供应商之一。
此外,合作过程中,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是通过产品竞争优势、合理报价等市场化行为达成合作。双方合作多年来,合作稳定,未出现重大质量纠纷,未出现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未出现其他不利于双方合作的重大不利事项。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保证产品质量和交期,加强与公司主要客户的良好合作。
综上,公司多年来在通信、逆变器、数据中心产品、车载产品等方面均与华为展开了良好的合作,合作均是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双方合作稳定,被替代风险较小。
存货增长周转率逐年下滑 2020年上半年存货余额占主营业务比例57.35%
2017年末至2020年6月30日末,中富电路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33亿元、1.25亿元、2.17亿元和2.86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439.12万元、480.53万元、784.79万元和1048.96万元;存货余额分别为1.38亿元、1.30亿元、2.25亿元和2.97亿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20年1-6月,中富电路存货余额2.9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5.17亿元的比例为57.35%。
报告期内,中富电路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
中富电路表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占存货余额的比例较高,分别为55.56%、51.16%、42.62%和37.76%,主要系公司对华为、Lacroix等境内外主要客户采用VMI模式所致。VMI模式对公司资金形成了一定的占用,并降低了公司的存货周转率。
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31次/年、4.99次/年、4.93次/年和1.59次/年,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指标平均值7.05次/年、6.50次/年、6.45次/年、2.90次/年。
中富电路在风险提示中表示,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加强存货管理,提高存货周转率,公司存在因存货跌价而遭受损失的风险,届时将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增长 周转率呈下降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中富电路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98亿元、2.26亿元、2.85亿元和3.10亿元,占营收的比例分别为26.05%、25.99%、25.56%、57.56%。
中富电路表示,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应收账款的总额逐步增加,公司的主要欠款单位为华为、嘉龙海杰、Asteelflash等企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客户应收账款相对集中,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金额占当期末应收账款金额的比重分别为61.70%、56.71%、61.00%和69.73%,其中华为位列第一位,比重分别为36.01%、31.71%、34.99%、50.43%。
报告期各期,中富电路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分别为4.71次/年、4.10次/年、4.37次/年、1.81次/年,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4.49次/年、3.92次/年、3.80次/年、1.67次/年。
主营业务毛利率三年一期低于可比公司均值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富电路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8.72%、23.08%、21.64%和23.02%。其中,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19.67%、24.13%、22.60%和23.97%。2019年相比2018年略有下降。
中富电路表示,公司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成本构成变化以及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所致。未来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控制成本,可能造成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滑,并削弱公司的盈利能力。
同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分别为24.87%、25.08%、26.07%、25.26%。可见,中富电路主营业务毛利率连续三年一期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富电路单/双面板毛利率分别为25.07%、28.21%、24.37%、25.86%,多层板毛利率分别为18.22%、23.02%、22.10%、23.33%,单/双面板毛利率高于多层板。
而可比公司世运电路2017年至2019年单/双面板毛利率分别为17.23%、16.56%、19.35%,多层板毛利率为22.69%、23.63%、26.20%,据公开信息显示,科翔股份双层板毛利率分别为16.79%、17.07%、16.70%,多层板毛利率为19.72%、18.75%、21.32%,单/双层板毛利率均低于中富电路,且多层板毛利率均高于单/双层板毛利率。
对此,深交所在第一次审核问询函中要求公司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内单/双面板毛利率明显高于世运电路、科翔股份等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合理性,以及报告期内单/双面板毛利率高于多层板的合理性,与世运电路、科翔股份等同行业公司不一致的原因。
中富电路回复表示,公司和可比上市公司的单/双面板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虽然与上述上市公司在产品应用领域、产品种类、主要客户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并不完全相同。
研发费用率波动 仅有3项发明专利
2017年至2020年1-6月,中富电路研发费用分别为3613.35万元、4982.43万元、6335.03万元和2794.22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75%、5.74%、5.67%和5.18%。
上述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4.17%、4.17%、4.44%和4.48%。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富电路及其子公司拥有专利48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45项。而3项发明专利中,仅2项为原始取得,1项为受让取得。
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纳占比11.07%
报告期内,中富电路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较多。2017年至2020年6月末,中富电路未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分别为276人、330人、16人、6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分别为1574人、905人、370人、3人。合计各期末未缴纳人数分别为1850人、1235人、386人、9人。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2018年,中富电路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占比分别为11.07%、47.44%。
中富电路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人数较多,主要原因系公司作为生产制造型企业,员工数量较多、流动性较大,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意愿不强。
同样,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员工自愿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较多,主要原因系公司员工流动性较大,对当期收入重视度高而对参加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认识相对不足,故公司没有强制该等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因环保不合规涉及3起行政处罚
招股书显示,中富电路子公司鹤山中富、松岗分厂及沙井工厂(中富有限)因环保不合规事项受到3起行政处罚,合计遭罚款31万元。
2017年5月19日,鹤山市环境保护局向鹤山中富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鹤环法(2017)59号),认为鹤山中富年产100万平方米电路板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鹤山中富做出行政处罚:(1)责令项目停止生产,在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保竣工验收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2)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2018年3月28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向中富有限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人环罚字[2018]069号),认为公司存在:(1)堆放危险废物未张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2)公司污水排放总磷浓度超过公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浓度限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及《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四版)》第九章9.1.2的规定,对公司第(1)项违法行为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三十日内改正,并处以1万元罚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及《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四版)》第一章1.5.1裁量标准的规定,对公司第(2)项违法行为处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并处以17万元罚款,两项共计罚款18万元。
2018年5月14日,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向中富电路松岗分厂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宝环水罚字[2018]310号),认为松岗分厂存在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并参照《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三版)》第五章§5.2.2裁量标准的规定,认为松岗分厂在茅洲河流域特别控制区超标排放污染物,因松岗分厂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对松岗分厂从轻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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