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实业股票自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不超过2个交易日,并自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交易日。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26日,亚太实业股票涨停,收报4.36元,涨幅10.10%。
7月3日晚间,亚太实业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亚太实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320,67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广州万顺,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31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96,880,000.00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广州万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广州万顺。本次发行前,广州万顺拥有公司16.94%的股票表决权,能实际控制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广州万顺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前,公司原控股股东亚太矿业、兰州太华与广州万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亚太矿业将其持有的32,177,29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9.95%)、兰州太华将其持有的22,583,7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99%)的表决权无条件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
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后,广州万顺享有公司合计54,760,995.00股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6.94%,广州万顺实际控制上市公司,陈志健和陈少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广州万顺将持有公司96,880,000.00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23.06%),并合计控制公司151,640,995.00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36.09%)的表决权,广州万顺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志健和陈少凤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股本总额发行后超过4亿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亚太实业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公司聚焦于精细化工领域,随着主营业务和自身规模壮大,公司自有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提高上市公司的营运质量提供有利保障。
2022年,亚太实业实现营业收入5.48亿元,同比增长5.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35万元,同比下降91.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50万元,同比下降96.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46.99万元,同比下降59.97%。
2023年1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亿元,同比增长69.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05万元,上年同期为-307.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11万元,上年同期为-307.1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8.98万元,上年同期为-842.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