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5日讯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39次审议会议于昨日上午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杭州觅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觅睿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85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47家,北交所过会38家)。
觅睿科技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洪丹、姚焕军。这是国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单IPO项目。
觅睿科技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网络摄像机及物联网视频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集硬件、软件、云服务、AI为一体的智能网络摄像机及物联网视频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觅睿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袁海忠。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袁海忠直接持有觅睿科技本次发行前65.66%的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觅睿科技本次发行前32.34%的股份,袁海忠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觅睿科技本次发行前98.00%的股份。
觅睿科技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3,605,500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觅睿科技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2,040,800股),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不超过15,646,30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觅睿科技本次拟募集资金31,391.62万元,分别用于总部基地及品牌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真实性。请发行人:(1)说明2021年度净利润下滑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增值服务收入持续增长、毛利率持续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向华宇智迅采购交易的公允性。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经营业绩可持续性。请发行人:(1)说明自主品牌产品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说明模组产品销售单价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审议意见:
无。